当前位置:

首页 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4-25

来源:湘潭理工学院教务处

浏览量:8260

各二级学院:

2023-2024学年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始,特将相关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认定范围

本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面向湘潭理工学院2021级全体学生。

根据2021级本科生培养方案,2021级学生需于在校期间参加《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办法》(附件1)规定的项目并获得至少2个学分。

本次认定仅面向2021级全体在校学生,原则上不对2022级及2023级学生开放(集体项目认定除外)。

二、认定依据

依据学校颁布的《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办法》。

三、认定流程

1. 认定申请阶段

学生登录教务系统(http://49.234.155.183/hngsdxbjxy_jsxsd/),提交在线申请,并填写《湘潭理工学院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教育项目学分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2)纸质版,一式一份提交到各二级学院,同时需提交相关认定项目证明材料的原件、复印件一份,原件经查验后退回,复印件提交存档。

证明材料由《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办法》规定的对应单位、部门提供。

在线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426日至2024517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不晚于2024524日。

2. 审核、认定阶段

由各二级学院进行在线审核,并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学分认定。在线审核需核对学生提交的在线申请和纸质材料,申请不合规、申请不一致、材料不完整等情况不予审核通过。

各二级学院于2024614日前完成审核、认定。

3. 抽查阶段

教务处将于2024621日前对完成审核、认定的学院进行抽查,对于超限认定、重复认定等不合格情况将进行监督整改处理。

四、集体认定

1. 本次集体认定的范围为2023年度举办的面向全校学生的大型活动。集体认定不限制学生年级。

2. 部分大型活动项目,由教务处统一进行集体认定。项目名单:国学奖(教务处主办)、英语四六级考试(教务处主办)、校运会(教育学院主办)、图书馆读书月活动(图书馆主办)、研究性学习展示成果竞赛(马克思主义学院主办)、校园阳光跑活动(教育学院主办)。

3. 由二级学院主办的大型活动(文体竞赛、学科竞赛等),由各主办单位进行集体认定,具体集体认定项目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认。

4. 集体认定项目不接受学生单独提交认定申请。集体项目由认定部门进行统一集中认定。认定名单及认定等级以主办部门提供材料为准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 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。弄虚作假者,除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、荣誉和待遇外,以作弊论处。因项目活动组织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管理不严,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予以通报批评。

2. 各项活动的认定范围为学生在校期间获得,专升本同学认定范围可放宽至大专期间。

3. 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《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办法》进行创新创业学分审核、认定。在执行过程中,遇到争议事项,报教务处处理。本办法尚未涉及到的其他活动或项目,若符合本办法精神,由活动组织部门或二级学院申报,由教务处审核确认。

4. 本通知具体内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教务处姚老师。

 

附件1-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办法.docx

附件2-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.doc


 

湘潭理工学院 教务处

20244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