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德树人 以赛促教 学校举办2024年课程思政教学竞赛
各二级学院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》(教高函〔2019〕12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做好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,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,现将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2023届本科毕业实习工作,成立二级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,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,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全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,切实做好实习工作计划的制定、组织协调、动员、监督、检查、总结等工作。
二、时间安排
毕业实习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八学期的1-8周。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实习积极性,统筹考虑毕业生实际需要,毕业实习可以提前到第七学期11周(11月11日)开始,实习时间不少于8周。需要提前开始实习的学生须向二级学院提交申请,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。实习统一结束时间为第八学期第9周(2023年4月14日),实习结束后需返校完成其他教学环节。
三、实习方式
各学院应根据专业性质、专业特点、实习要求等,采用集中、分散或其他相应的方式,有组织地进行毕业实习工作。学校鼓励各学院(部)对实习方法、实习内容进行改革,使实习工作不断适应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发展,确保实习质量。
四、基本要求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,并调动各方资源,为学生协调落实实习单位。
2.各学院应制定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大纲,毕业实习大纲应包括:实习目的、实习内容、实习要求、时间安排、实习单位和实习组织形式、检查与考核等,并于2022年12月18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。
3.各二级学院应以实习大纲为基础,根据每次实习的特点,分专业编制实习计划,经二级学院院长批准后,与12月30日前实习计划送交教务处备案。
分散实习的学生在落实实习单位一周内,应该填写《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学生毕业实习反馈表》并反馈给指导教师。
4.各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、业务素质好、责任心强、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(也可是辅导员或班主任)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、指导学生实习。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,各学院要加强实习单位的审查,为学生把好关,同时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。企业导师重点负责业务指导,学院指导教师重点做好学生管理,及时掌握实习情况,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。
6.学生实习期间,各学院要安排指导教师利用电话、手机、E-mail等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,每周至少联系一次,做好相关记录,加强对学生的指导。
7.各学院于不晚于2022-2023学年第2学期开学第一周落实学生实习地点,统计好学生实习情况,认真填写《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 学院2023届学生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》,于2023年3月6号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。
8.学生应认真填写实习周记,实习结束时,请实习单位在《湖南工商大学学生北津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》上做出鉴定,并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,上述材料于2023年4月20日前交指导教师。
9.学生实习返校后,各学院要召开实习生座谈会,了解学生实习情况,认真填写《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 学院20 届学生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》,并由学院分专业填写实习总结,2023年5月15日前将座谈会纪要、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(Excel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)、毕业实习总结等资料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
10.各学院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学生实习反馈表、实习周记、实习鉴定表、实习报告等实习资料。
五、实习检查
各学院在2022-2023第2学期开学第2-6周采取实地走访、网络、电话等形式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,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毕业生实习汇总情况进行抽查,并选择毕业生实习相对集中的地区进行实地检查。
六、实习成绩评定
实习结束时,由指导教师在核实学生实习周记、实习单位鉴定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学生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。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,并按照成绩管理规定提交成绩报告单。
实习报告的写作原则上应按照《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实习报告规范化要求(修订)》完成,同时,各学院也可结合专业特点作适当改进,并将改进后的文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
凡未参加毕业实习、未提供相应实习材料或弄虚作假者,毕业实习成绩作零分计,延期毕业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湘潭理工学院教务处
2022年11月7日